(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6日電)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說,大統油品消費團體訴訟一審判決賠太少,不符社會期待,明天將北上赴彰化地方法院遞狀上訴。 台灣消保協會表示,大統偽摻油品消費損害團體訴訟彰化地院5月21日判決雖創下消費團訟理賠紀錄,但僅判被告大統長基公司與高振利應連帶賠償消費者新台幣9105萬6384元。 消保協會說,本案雖屬消費者團體訴訟的一大突破,但實際判賠每人萬餘元與台灣消保協會所提的求償的每人9萬元,仍有落差,不符期待,也未能充分落實保障消費權益,且對黑心廠商無法有震撼性的警惕及儆懲效果。 消保協會指出,再上訴理由是,原審有涉及消費者所購商品價格的3倍理賠及精神賠償的3倍金額,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6條「如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,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,以每人每一事件500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」,都未被參酌。 消保協會法律專業委員律師林祺祥、陳意青研議後經理、監事會同意,為幫消費者捍衛應有權益,決定提出上訴。 消保協會明天將赴彰化地院遞狀上訴,另為防止業者脫產,也會聲請假執行。消保協會籲請消費者耐心等候,共同集氣,為消費權益開創新局。10406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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