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22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6/18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蘇連芳(本公司財會主管)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-董事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):蘇連芳(本公司財會主管)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-董事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-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業園區風里街158號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印刷電路板類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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